| 产品名称: | 肇庆洁净车间-胜熠达机电工程生产-净化洁净室无尘车间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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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有效期:180天 |
| 关键字: | 无尘车间 净化工程无尘车间施工 厂房无尘车间工程 药厂洁净车间工程 食品厂净化车间厂家 净化车间工程公司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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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要点
一、基本要求 1、承担洁净厂房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及其等级,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洁净厂房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合约的内容实施。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的确认、签证,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 3、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 4、施工企业承担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的施工详图设计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相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 5、洁净厂房工程中各专业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验收及认可签证。 6、洁净厂房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系统调试、检测,承担调试的单位应具有调试、检测专职技术人员和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测试仪器。 二、施工组织 (一)一般规定 1、承担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以下简称洁净室)施工的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根据规定,制定具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按程序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系统、参数、设备选型、配套设施和主要使用功能。严禁不执行本规范强制条文的规定。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签字,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在通知监理方之后执行。

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随着医药、电子、食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这些行业对厂房、生产工序和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洁净厂房作为解决医药、食品、高精密性仪器无菌无尘生产的前提保证,其防火设计不容忽视。一般来说,新建的洁净厂房一般有着严格的消防安全要求控制,往往洁净级别较高对消防安全要求也越高。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但由于洁净厂房内生产工艺的特殊性、洁净室(区)的特殊性,在防火设计上也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洁净厂房内生产工作间的火宅危险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把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洁净厂房内,当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宅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2)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3)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应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4)洁净厂房的地面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222—1995)的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实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627—2007)的有关规定。


